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
2021-03-02 16:15|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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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 【语录原文】 哀公问社于宰我,宰我对曰:“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:使民战栗。”子闻之,曰: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” 【语录出处】 出自《论语·八佾》。《论语》是一部记载及其弟子言行的书,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。 【语录解读】 已经做过的事不用再提了,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,已经过去的事情也不必再追究了。这句话说的是对于既成事实的东西,唯一要做的就是宽恕。 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所难免,消除摩擦的最好武器就是宽恕。我们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,得理不饶人,但是,你有没有想过在有理的情况下也让它三分呢?汉朝时有一位叫刘宽的人,为人宽厚,一次有人错把他的牛硬说成是自己丢失过的,刘宽什么也没说就把牛解下来送了他。后来,那人找到了自己的牛,向刘宽赔礼道歉,并把牛送还了他。 面对纷争,即便你有理,占尽上风,也没必要赶尽杀绝,不如“有理也让三分”,做到有节有度,得理且饶人,最后说不定会有一个更好的结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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